白马仁真支队长一行检查泸州市保安公司警务室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19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

本网讯(通讯员 岳述君)“你们贯彻落实公安部13号文件精神走在了全省前列,做得很不错。”3月13日,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支队长白马仁真一行在检查泸州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警务室工作后给予了充分肯定。

根据公安部《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公通字(2017)13号)精神:“加强对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监督管理,在保安守护押运公司设立警务室,派驻民警担任警务代表,督促指导保安守护押运公司落实枪支管理制度和督导保安守护押运公司落实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招录、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制度等工作”的要求,泸州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迅速组织落实人员、经费、场地等警务室建设工作,于2018年3月率先设立了江阳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驻公司警务室;主动与所在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加强联系,明确担任警务室的警务代表民警;公司领导经常性协调解决警务室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派驻民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职监督,有效的推进了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精神在泸州的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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